1、办理条件
在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时,参保单位应向社保行政机构申请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2、办理材料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3)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3、办理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社保行政机构确认的《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对信息系统中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当月应完成次月退休人员的待遇申领关键信息修改。参保人员存在补(退)收的业务的,按照补(退)收业务流程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并转入待遇审核环节;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