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2、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保障卡
3)《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4)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4、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