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在本地企业就业并且单位已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为泰州市区。
3)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4)无任何欠费记录。
2、办理材料
1)外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先在本地办理参保登记
2)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泰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4、办理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