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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的灵活就业人员们注意啦,终于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啦

时间:2021-03-23 13:46:52.0 来源:网络观点 作者:本地社保网

  1月1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畅通缴存使用通道,太原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试点推行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授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开户缴存的业务办理模式。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我市现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6%,缴存基数和比例每年7月份统一调整一次,缴存职工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按月足额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与其他缴存职工享有同等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等。

  根据《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规定(试行)》,

  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具有太原市户籍或者持有太原市居住证;

  有合法稳定收入,个人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