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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08:04:19 来源:人事招考官网 编辑:招考招聘小编

 

根据《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及场次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7:00,打印网址:http://110.249.194.214:82/。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于笔试结束5天后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214:82/)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证件审核通知等事宜。
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21天以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我市,且期间不得离开。须主动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自觉如实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申报。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考生除验证、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
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317—2079971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