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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关于代办退休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2:05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2、办理材料
1)《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3)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清单;
4)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如尚未办理社保卡,请提供本人市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6)外省流动到我省就业并按规定将我省确定为待遇领取地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提供户籍、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其未领取养老金的证明资料;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3、办理流程
1)在我局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领取《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按要求填写《退休审核表》,并送原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资料交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
3)退休核定受理窗口受理相关资料。
4)我局退休联审小组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
5)退休核定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退休人员到服务大厅领取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
6)获批退休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新办退休人员受理处”采集指纹及人像。
7)如因递交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核定的,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其本人并退回个人申请资料。待补齐资料合格后到我局养老保险科重新办理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