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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关于代办退休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8:25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退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退休;
2)退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盟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以上,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

2、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初审通过的材料;
2)参保人员档案;
3)参保人员本人退休(退职)申请;
4)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病退(退职)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能力程度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

3、办理流程
1)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参保职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申请,填写《退休申请表》;
2)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档案、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后,在《退休申请表》上注明受理时间并加盖公章报当地人社行政部门;
3)人社行政部门对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的退休人员档案、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人社部门出具退休审核表;
4)审核后的退休人员档案、审核表随同退休证,一并返回社保经办机构;
5)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算等相关退休手续并将拟办理退休人员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