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办理流程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应提前60日向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报送申请退休材料。
1)申报材料
2)受理阅档
a.受理:法定工作日全时受理,授权阳光大厦服务窗口全程办理手续。
b.阅档:根据受理情况进行预约阅档,县区和市直批量企业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零星申请人员直接在窗口阅档。
c.办理:每月十五日前后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经办机构联合办公,确认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事项,由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将联合办公情况进行汇总,报经局主管领导签发办理意见。每月二十日由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主管领导签发的意见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手续,纳入退休人员服务平台。
3、办理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单位拟退休人员花名册(附电子版)、《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
2)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3)拟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拟退休人员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四张);
5)拟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6)拟退休人员提前退休的申请(仅指特殊工种人员);
7)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指病退人员)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