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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6:4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省内异地就业参保的;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户籍变动的
3)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c.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d.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2、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工作调动函或与转出地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
4)职工个人档案;
5)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移窗口审核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转移窗口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寄往转入地社保机构。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