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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1:04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的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2、办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联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原件);
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零星报销业务申请单》。
以上资料本人留复印件备用。

3、办理流程
1)医疗费用原则上可跨一个年度报销,如2015年1月-12月的医疗费发票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报销;
2)大额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一次申请报销发票总金额3000元以上,住院医疗费一次申请报销发票总金额30000元以上)报销;有一定的审核期,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知申办人前来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3)次办理银行卡信息维护需携带银行卡,后期不作变更的,可不用带银行卡,系统默认之前最后一次的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支付在审核结算后第2个工作日到账。
4)《零星报销业务申请单》在申办人申请办理报销时由市社保中心提供,申办人无须先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