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缴费至满十五年。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本人相片(近期一寸免冠)(原件三份)
3)本人原始档案(原件一份)
4)《干部退休审批表》(干部身份的提供)(原件一份)
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提出申请(参保人可在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1-15日提出申请)。
2)受理。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但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退休待遇核发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及审批。
4)领取结果。代发银行于次月月底前将退休待遇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楼待遇核发股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