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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0:46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3、办理流程
1)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书面申请;
2)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将予以受理并后续办理转移相关手续,转移手续办理完结后,告知转入申请人。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