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书》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农民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或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参保地)社保机构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参保各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1)单位专管员或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
2)提交原参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原参保经办机构。
4)原参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实无误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新参保经办机构,同时转移基金。
5)新参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核实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转入记账手续。
温馨提示: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可以到当地社保局了解最新政策,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让人工服务帮您查询。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