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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4:15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跨省转移申请书》;
2)《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关系接收函;
5)关系转入、转出申请表。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个账科经办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将《参保缴费凭证》交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示: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可以到当地社保局了解最新政策,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让人工服务帮您查询。

4、办理时限:通常45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