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在市社保局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
2)男性年未满50周岁、女性年未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但是初始参保机构为市社保局的。
2、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转入地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单位参保的提供转入地所属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原件。
3、办理流程
1)暂停在内江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向内江市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内江市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社保局,新参保地社保局核实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与内江市社保局联系,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手续。
4、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