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长期驻外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及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如投靠子女、回原籍等)
2、办理材料
1)福州市社会保障卡;
2)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核对表;
5)转诊转院审批表。
3、办理流程
1)长期驻外工作的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必须由向医保中心办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方可;这个可以由本人办理,或者通过单位协助办理。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福州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福州市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的通知》办理。
2)申请异地安置必须由单位或本人向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安置在省内的,可办理《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就诊、结算医疗费。安置在省外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到医保中心办理结算。
此外,符合异地就医情况的医保报销,按福州市劳动局、卫生局、财政局《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