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办理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