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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3:3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常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转移人在常州市区的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已停保且不欠费;
2)转移人携带身份证、市民卡(医保卡)、养老手册到转移窗口申请转 出(可代办:代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市民卡(医保卡)、养老手册);
3)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各一份;
4)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交到新 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发送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常州;
6)常州市社保机构收到上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并转出相应基金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