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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代办退休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1:01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人员年满55周岁(离开干部或管理岗位两年及其以上的,年满50周岁及以上);
2)个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3)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作,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

2、办理材料:
1)《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档案》;
4)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需提供原单位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证明;
5)曾在高海拔地区部队服役的,须提供原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曾服役的部队精简改编,原师部撤消,无法出具证明的,则由原师部上级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7)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需提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报批表》和《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表》;
8)享受高级专家津贴的,需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报批表》和《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表》;
9)享受终生无子女、孤寡人员津贴的,需提供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有效证明;
10)享受独生子女津贴的,需提供由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3、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审核,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且无欠费的,审核通过即可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并签署意见进行审批,审批后即可根据《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计算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并打印《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