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未申领退休养老待遇;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3)就业地非户籍所在地但缴费已满120个月可跨省转移;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养老保险的。
2、办理材料
需提供《参保凭证》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
3、办理流程
1)请申办人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2)核实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齐全;
3)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