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6)《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1)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申请转入人员提报转移申请→→审核人先审核申报的社会保险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复核人员再复核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补齐后及时办理,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或中心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经办人员与财务科对账→→转移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将转移信息表录入数据库。
2)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临时账户转移流程:
申请转入人员提报转移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转入人员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资料→→对不符合一般转移规定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予受理告知书》→→向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建立临时账户联系函》并建立临时账户。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