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凭证缴费凭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办理流程
1)本人或用人单位专管员前往统筹科将参保状态更改为暂停参保,并开据缴费凭证
2)将缴费凭证交给转往地社保经办机构;(此后所有步骤均为公对公)
3)转往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将业务对象的接收函寄往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4)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收到接收函后交个人账户科办理转移业务
5)个人账户科办理完业务提交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相关业务单据一份寄出,并交一份由基金运行科转账,和一份交由统筹科存档
6)转往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业务,至此办理完结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