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跨省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省内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3)本地区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本地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属于跨市内四区和其他县市区间流动的业务流程参照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业务流程)
4)本地区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本地区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转移到本地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2、办理材料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合同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合同
3)本地区事业单位转入:无
4)本地区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帐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交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