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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8:47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市本级参保人员、单位;
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外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先在本地办理参保登记。
2)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