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参保职工;
2)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参保职工并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职工。
2、办理材料
个人退休申请、人事档案材料、参保缴费证明、联系电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办理流程
1)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等其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职工档案代管单位)根据本人申请,经查档初审后,符合条件人员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联系电话等材料(病退的同时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报送州人社局养老保险课审批
3)州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在接到用人单位(或个人)报送的职工退休审批材料后,在初步审核后提交局务会研究(每月一次)
4)州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养老保险科起草、下发文件并办理退休证等相关手续
5)州社保局按相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管理本人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