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社保人员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出具养老保险转移连接函
3)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表
4)财务窗口审核转移金额,并开具养老金到帐证明
5)填报新增表,续建养老保险关系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