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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5:52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4、办理时限:
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