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4)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5)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6)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持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1)跨省及省内跨市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a.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b.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3)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
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与机关事业原单位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