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材料
1)《退休审批表》三份;
2)《退休申报审核表》一份。
3)申报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张;
4)申报退休人员本人书面退休申请;
5)申报退休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申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需要);
7)一寸相片5张;
8)信息卡;
9)户口本(户主、本人面)复印件(单位职工不需要)。
2、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即申报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申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于每月15-20日期间的工作日将填好的表格及提供的材料交业务窗口。
2)综合业务科在《退休申报审核表》签意见,对符合退休规定的在《退休审批表》加盖审核章;对不符合退休规定的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
3)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同意退休的,在《退休审批表》加盖审批章,予以办理退休证。
4)申报单位在业务窗口打印申报退休人员《历年年度对账单》,核对确认申报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数据。
5)申报单位至业务窗口办理月结算,打印《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
6)申报单位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移交退休人员档案,办理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办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证》。
7)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开具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证明,交申报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