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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36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2、办理材料
1)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同时带上手册;
2)持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来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异地社保机构。
3)我处接收异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表和转移基金。

3、办理流程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填写《申请表》、开具联系函;
3)转出:收到联系函,生成《信息表》,转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办理时限:材料齐全,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