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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7:22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2、办理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