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法学院,坐落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高地,始建于1901年,是一所专门从事法律教育的学校,现拥有约1,400名学生。 布鲁克林法学院的现任院长是尼古拉斯?阿拉德,现有全职教授64名,名誉教授6名,和一定数量的客座教授,其中许多人是取得较大成就的法律学者。曾经附属于圣劳伦斯大学,1943年在该大学因经济问题试图关闭法学院时脱离出来独立,目前是纽约市经过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8所法学院之一。该学院教学比较偏重实用技巧,而不是搞学术研究。该学院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法学院排名里被评为第65名。
2011美国最佳法学院---临床培训第28名;
2011美国最佳法学院---法律文书第15名;
2010美国最佳法学院-临床培训第28名。
托福网考(IBT):100;
雅思:7.0;
拥有国外大学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网考托福成绩100分,并且各部分成绩不得低于25分;
母语为英语或第一个法律学位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可不对英语水平做分数限定。